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决定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应届、往届博士研究生,岗位为中共玉溪市委党校教师岗2名,专业要求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觉悟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相应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3.已取得国内外正规高校博士学位、科研机构博士学位人员。国内外正规高校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为准,留学经历查验护照记录。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
5.在职的须工作单位同意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报名截止之日还未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在读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三、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https://www.yxrc.cn)、中共玉溪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2025年博士引进公告,通过网上报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18:00截止,通过指定邮箱yxdxzp2025@163.com发送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及要求:
1.《中共玉溪市委党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引进报名表》(可编辑版);
2.个人简历表;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在职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5.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如有单位出具的复印材料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和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否则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嫌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6.报名材料格式要求。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按序号压缩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门类+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如:哲学类+XX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张三)发送至指定邮箱yxdxzp2025@163.com。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及提供相关应聘材料。因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数并综合考虑专业、学业水平、获得奖励、教学科研业绩等因素,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成功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后续环节。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到个人。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面谈、体检统一安排在玉溪市红塔区集中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现场提供《中共玉溪市委党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引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业绩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谈考核
面谈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学术道德诚信、学术科研能力、发展潜力、适岗程度等。地点在中共玉溪市委党校。按照面谈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前两名确认为拟引进人员,若引进人员达不到要求,面谈组商议统一意见后出具最终意见。原则上同一专业只引进1名人员。(详细要求以面谈方案为准)
(六)体检
根据面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市委党校组织开展。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组织一次全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申请延期体检的应聘人员可先进行考察。由单位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包括单位分管人事工作领导、组织人事科等部门人员组成。采取实地考察或函调考察、档案审查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递补
如有岗位出现取消资格、体检考察等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岗位等情况,空缺岗位由中共玉溪市委党校研究决定递补(递补原则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市委党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服务期限
(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在单位服务期最低为5年。
(二)服务期内,原则上不批准引进博士提出的辞职、离职、调动等情况。
(三)未满服务年限离职,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中具体规定。
五、相关提醒
(一)对违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考生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考生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遵守回避规定。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应实行回避。
(四)报名后,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本次引进面谈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报名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及时间
(一)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0877-6988056,
马老师13529994504,李老师13577773512
(二)监督电话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机关纪委:0877-6988099
(三)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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