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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警务辅助人员 公 告
    文章来源:玉溪人才网     作者:文章发布管理员     创建时间:2021-01-18 15:57:54   点击:2521

    招聘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警务辅助人员

    公  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巡特警大队、高新区中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一)巡特警大队高新区中队警务辅助人员:29人,其中男性27人,女性2人。

    (二)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17 人,其中男性 15 人,女子骑行队员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玉溪市户籍,年满18周岁至28周岁,特殊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四)文化要求:应聘高新区中队警务辅助人员的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高中(中专、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170厘米、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巡特警女子骑行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有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聘用。

    视力正常、无色弱、斜视及其他眼科疾病,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十)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持有驾驶证B照的男性以及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曾因违法行为,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七)本人、家庭成员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八)家属三代以内有精神病史的;

    (九)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十)现已办理入职,并已在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此期间不得自行辞职后参与此次招聘;曾在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工作过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四、工资待遇

    (一)高新区中队警务辅助人员

    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各种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政策变动而调整),购买公积金,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绩效工资构成。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6000元(含社会保险、公积金单位、个人应缴部分);

    (二)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各种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政策变动而调整),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3700元(含社会保险单位、个人应缴部分,绩效考核奖金)。

    (三)所有人员统一安排食宿,自费统一样式军用床上用品及洗漱用品。配发全套制式服装,有住宿保障,并办理执法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本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寸1张到场。

    报名地点:红塔区凤凰路133号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巡特警大队。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1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张)18487724021

           (洪)13038660437

    (二)面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及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巡特警大队进行面试。

    (三)笔试

        面试合格人员统一进行笔试。

    (四)体能测评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俯卧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五)政审

    对面试、笔试合格人员由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政治工作办公室统一进行政治审核。

    (六)体检

    通过政审合格人员到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人员管理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巡特警大队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6599183,监督电话:2694025、2694018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2021年1月18日

     


    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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